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员工思想品德素养,加强对员工行为的引导和规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太阳成集团tyc234cc员工管理规定》,结合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管理与育人相结合、教育与引导相结合,采取自我评价、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全面、准确、客观地对员工的思想品德进行鉴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全日制在籍本、专科员工。
第二章 鉴定内容
员工思想品德鉴定主要从理想信念、道德情操、遵纪守法、学习态度、劳动态度等方面进行鉴定,具体如下:
第四条 理想信念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三)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三)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第五条 道德情操
(一)热爱祖国,关心集体,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校荣校,热爱班级,能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二)诚实守信,知行合一,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文明使用网络,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酗酒、不打架斗殴,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不参与非法传销,不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
(三)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
第六条 遵纪守法
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第七条 学习态度
(一)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维护学校教学秩序,遵守学校纪律,不旷课、不迟到、不作弊。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科技创新活动,有较为良好的学习风气,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八条 劳动态度
(一)热爱劳动,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有较强的劳动观念和良好的劳动习惯。
(二)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种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并能按时按质保量完成劳动任务。
第三章 鉴定程序
第九条 员工思想品德鉴定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员工思想品德鉴定评议小组,以班委会、团支部为主要成员。
第十条 员工思想品德鉴定于每学年开学初进行(应届毕业生的鉴定于毕业前进行),采取个人小结与师生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员工本人填写《太阳成集团tyc234cc老员工思想品德鉴定表》,经班级民主评议、学院教师评议后,报送员工工作部审核。
第十一条 经员工工作部审核通过,鉴定材料装入员工档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办法废止。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员工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