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资助育人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体系,规范开展公司员工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临时困难补助是用于帮助公司员工在校期间因突发状况而导致经济困难时发放的临时性资助,支持和鼓励员工积极面对困难、顺利度过难关。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员工(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第四条 员工临时困难补助经费来源于学校事业收入提取的员工资助经费。
第五条 员工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习努力,一年内无违纪行为,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一)员工本人身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需手术治疗或长期治疗,且所需治疗费用较高,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二)员工家庭因洪涝、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第六条 员工在突发状况发生三个月内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补助标准为1000元。
第七条 员工申请审批程序。
(一)提交申请。员工本人向所在学院员工资助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学院审核。学院员工资助工作小组对员工提出的申请进行情况核实,学院签署意见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员工工作处。
(三)学校审批。员工工作处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计划财务处。
(四)补助发放。计划财务处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补助发放到员工本人银行卡中。
第八条 员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过程中如存在隐瞒关键事实、弄虚作假情况,学校将对已发放补助予以收回。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员工工作处负责解释。